白马扭着脖子后退了几步一跃,平稳了下来。
原来白马只是绊倒了脚下的藤蔓,旁边是一颗古树,巨大的树干被细小的藤蔓紧紧缠绕,细枝延伸到了路上。
凉凉的背后突然来的柔软与温暖让刚刚还惊慌的人瞬间平静了下来,大嘘了一口气。
虚惊之时,南仲将身后的皮袍脱下盖到了她身前,“驾!”抽着马鞭,目不转睛看着前方的路。
于是子淑心中又添了几分愧疚,她后悔着刚刚的衝动,望着身上的皮袍,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抬头侧望,望着南仲脸庞清晰的轮廓,隐约还有些红红的印子,眼前这个紧紧护着自己的人,自己究竟是在干什么啊!
于是侧转了身子,将头埋入他怀中,紧紧抓着他胸口的衣服,颤抖抽泣着。
秋风在耳畔呼啸,抽泣在怀中轻起,带着微微颤抖,南仲低下头在她耳畔轻声道:“不要哭,我会心疼。”
他顶多见过她悲伤,就连祖父去世,这样的人,不该为此掉泪,也不该为他南仲掉泪。
俊冷的脸庞抚上一股温暖,那是来自掌心的温度,柔而舒适,子淑湿红着眼眸,墨绿色如同在银河中浩瀚星辰一般,微微闪动,“疼吗”
南仲摇摇头,这些疼算什么。
什么疼,都不及他心中的疼。
“你怎么这么傻啊,你将微温峤杀了,你又将散宜旬杀了,不怕朝臣弹劾,不怕千夫所指吗?”紧紧贴在温暖的胸口处,南仲微急促的心跳响在她身心,闭眼倾听。
“我不怕,我知道我杀了微温峤让天子破逼不得已提前了计划,我也知道散宜旬是散宜氏背后有西周,会危及天子的江山,可我已是孤身一人,我什么都没了,我护了他们三十年,就算他们说我又如何,我不想再失去任何。”
南仲与天子其实一样,便是那极为强的占有欲,眼里揉不得半点沙子。但她比天子能忍耐。
怀中声音轻柔,“我不在乎天子的江山动荡,我也不在乎以后去见了阿公阿公会责骂我,更不在乎他们对我这样一个女子说什么,我只要你好好的,你还是那个人前的大将军,我就在你身后看着你,你还在,还在我身旁,就足够了。”
深爱会让人卑微,这句话说的很对,有时候是无所求,隻愿一个安字。
“我在乎!”话间南仲狠狠抽了一下马鞭,“我在乎你,我在乎的紧,他对你生了那般心思,我便不能忍受,一剑杀了算便宜他了,我不管是谁,什么身份,即使隻天子,我也”
指尖点绛红唇,堵住了南仲的嘴,“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口直心快,还嘴笨。”
这点倒是说到他心坎里去了,不善言辞让他吃了不少苦头,南仲心中一阵酸涩。
“可正是因为这样,才吸引我,才让我着迷的吧。”眸子里柔情似水,望着南仲。
子淑记得先王登基那年,她尚不满十岁,为符合礼法故将她虚加了两岁有余,便就是七八岁的孩童时期,只不过聪慧是聪慧罢了,哪里懂得什么人心,不仅厌权贵,也对南仲这样的人没有什么好感。
现在想起了觉得自己那时有些可笑,那时第一次有印象见的这个人拉着一张严肃的脸,不苟言笑,让人看着害怕,远没有广演那般和善,这种对比才会让她产生错觉吧。
南仲是天生耿直,而广演不同,善察言观色,能言善辩且是个趋炎附势之人,她感叹少时自己的眼光还真是,一误差点终生。
又好在广演最后自食其果,好在这个人及时的出现,好在公主被送去了和亲,让她趁虚而入,想着这些,她暗嘲自己,真是坏。
明明都是她自己一点一点的陷入,最后怪起这个人的冷漠了。
论长情,眼前这个人恐怕才是。
这个人啊,看着严肃冷酷,其实不过是个纸老虎罢了,不仅木讷,还笨。
曾经公主夹在她们中间,成为阻挡两颗繁星相遇的月,有时候那月太过耀眼,掩盖住了身旁小小繁星的微弱光芒。
而如今,她隻想站在公主面前好好的炫耀她的所有物。一味的退缩,你永远也得不到。抓住感情的人里,不需要弱者。
这是她的私心,也是她想要的,苦尽甘来得到的回应,即便日后的路是悬崖峭壁。
南仲不知道她幼年是这么看自己的,也不知道自己那会儿居然吓到了这个让他极为惊讶的小女孩。
他记得第一次见她是天子登基的神坛上,国老家的孙女聪慧过人,小小年纪就能破了让大人都为之头痛的难题。
那会儿公主还是公主,公主还住在西宫昭文殿内,他在公主眼前夸讚着这个小女孩的聪慧,公主则调侃他,若是喜欢的紧,日后待她长大了娶回家做娘子岂不好。
那会儿他觉得很是荒谬,又是出自公主的口,于是回应了说道不可能。
以至于后来子昧在西岐听到了大商师长的成亲对象就是那年说的小女孩时,倍感痛心,更是失神了半年。
原来一切因缘,早就有了定数,只是有时候它来得晚一些。不过不要紧,因为该来的它总会来,子淑倚在她怀里,感受着他的心跳,温度,以及他身上淡淡的清香,“我不会后悔嫁你,也不后悔做了那第三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