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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办式突击步枪动作可靠,勤务性好;坚实耐用,故障率低;结构简单,分解容易,经久耐用。但是连发射击时枪口上跳严重,影响精度,在连续射击时,基准度极差;与小口径步枪相比,系统质量较大,携行不便。该枪有配用固定式木制枪托和折叠式金属枪托两
在这种时刻,金秀一竟然想到的不是逃跑或是躲避,而是在脑海中突兀的出现了这么一段印象深刻的资料。
然后。就是因为错估了对手的实力和武器,而暴露在“野人”的视线之中的查姆将军,被一颗不知从什么地方飞来的诡异子弹,将好大的头颅,像是大锤砸烂西瓜一般的打爆
只是愣了一刹那,金秀一并没有那种预料般的恐惧、恶心,腿软,而是反应极其迅速的一跃而起,就地连续几个翻滚滚进了十米外的杂草丛。没有任何停顿的跳起。然后就是使劲吃奶的劲,不辨方向狂奔而去。只要离开这里,去哪都行。这就是金秀一现在脑海之中盘旋的唯一的念头。
顺风顺水的搭着查姆的军车大摇大摆的出去的念头。已经彻底打消了,即使不打消,查姆也不可能带他走了,连他自己都永远的留在了这里了。
当时。查姆脑袋爆开的脑浆血浆,瞬间就喷了没有任何准备的金秀一的一头一脸。一个前一刻还在与他说话的活生生的人,下一刻就好比一只牲畜一般的瞬间宰杀。这样的震撼,绝对是灵魂上的。要是在金秀一没有亲自杀过两个人,见过血之前,只是这么突然的一下,不要说逃跑了,最好的情况也是呕吐不止,瘫在当场。
但是金秀一犯了个错误,他在慌乱中认为相对隐蔽的树林杂草是自己唯一逃生的希望,却忘了对手是土生土长世代繁衍在这里的土著”
金秀一瘫软的坐到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汗水湿透了他的衣服,粘粘的头发全部贴在了额头,打着绺的不住淌着汗水,眉间的“”型伤疤格外的鲜红,彷佛两道还在滴血的伤口一般。
四周围不知何时站了十多个脸上漆着油彩。带着羽毛的“野人”将金秀一身前一圈五米左右的地方全部占满。
看到没有力气瘫坐地上的金秀二,两个手里端着的家伙,互相看了一眼。收起了枪,拿出了身上别着的带着动物皮毛的短斧,向金秀一慢慢逼了过去。
金秀一吃力的抹了一把满是汗溃的脸庞,耷拉着眼皮看着这一幕,虽然不甘。但是没有任何办法,浑身的力气早已经在刚才的剧烈奔跑中全部耗尽了。金秀一可以肯定,在刚才不过一个多小时的追逐中,自己至少跑了四十里地的距离,绝对突破了以往任何时候的极限,而后遗症也是严重至极的,现在的他,即使走动一下手臂,也是艰难无比,浑身好像是被大雨浇透了一般的湿漉,除了眼冒金星,病鱼上岸般死命的喘着粗气外。竟然没有办法作出任何其余的动作。
两个“野人”走到了金秀一身前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谨慎的打量了起来。这个很会跑的家伙,跟他们的追捕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最后不得不利用呼哨传递消息,让外围守候的人进行拦截,这才将他围困在这里。
看着眼前的男人双眼无力的睁开,眼神茫然。两个野人飞快的互相看了一眼。同时举起了斧头,猛地向金秀一的脑袋朵了下去。
就是现在。
金秀一的眼神一厉,猛然从地上弹起,一米的距离瞬息而过,一手托着距离自己最近的野人的手臂,让其斧头落不下来,然后一矮身借着身前的野人身体,躲过了另一个人的斧头的劈砍,接着回身猛烈的击打被金秀一瞬间爆发的大力拖着手臂固定在原地的野人,右拳飞速的照着对方的脸部击打着,一拳,两拳,然后猛地回拉,拉到自己的身侧,挡住另一个人哗然下劈的手斧,由于事起突然,另外一个人吓得嗷的一声,险险的将马上要把同伴脑袋劈成两半的斧头,转变方向以毫厘之差朵到了离同伴头部只有一寸的土地上。
金秀一丝毫没有因此有一丝一毫的停顿,他的计划,也是最后的翻盘机会,就在眼么能够不珍惜,不把握呢六当他抓到身边之人背上的那把比四的枪托的时候,心中的激动和喜悦,不亚于第一次结束自己处男的那股亢奋心情,但是下一刻所有的兴奋的火焰全部好像被一盆凉水浇灭了一般,不复存在了。
而抓着比办的手也停滞僵硬了下来,原因无他,五米外,周围十来个黑洞洞的枪口全部对准了他,那整齐的枪栓动作,证明了他们并不是虚言恐吓,而是真的要结束他。金秀一,这条卑微的生命。
金秀一苦笑不已,现实中永远不会出现电影中的类似情节,一个人打十几个”自己只是一个人打两个,最后仍然是失败了。
而且这失败的下场,不只是有些惨挨顿揍而已,他们还想要的更多,包括自己宝贵的生命。
那个险些错手杀了同伴的家伙,恼怒异常,轻轻的扶起坐到在地上的满脸是血还伴有骨裂的伙伴。举起手中的枪,对准金秀一就要扣动扳机,替他的伙伴报仇,以泄自己的心头怒火。
金秀一此时真的害怕了,他不是英雄,不是电影中经过艺术加工过的人物,他只是一个人,一个虽然练过武术,但是除此之外再平凡不过的一个普通人。
在这个,时候,生命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的平等的。
想要求饶,但是话到嘴边。却又变成了苦笑,谁能告诉我印第安语中“饶命”的词语怎么说?后悔当初没有多下下苦功,一气学个。百八十门外语备用,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那么金秀一绝对会告诉你,他也不会去学什么外语,而是花钱联系拉登大叔,把整个加拿大的印第安部落炸平十叭
金秀一的喜好不分对错。好坏,你对我好,我必加倍回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是人若犯我”必诛你十族!
生命受到威胁,任人拿捏的滋味”太难受了”
就在此时,一阵叽里咕噜的的语言响起。接着周围便又响起了一阵枪栓的响动。
金秀一有些奇怪的睁开了眼睛,只见所有人都放下了端着的武器,或将枪口垂向地面,一个身高,石公分以上,高大粗壮的头领模样的,脸上画着不同的七道油彩。头上戴着一根硕大的鲜艳的羽毛的家伙,来到金秀一的面前眼神冷厉的仔细盯着金秀一的眼睛。
金秀一纳闷之下,毫不客气的回瞪,心说老子死都认了,还怕你这小眼神。你有种,就用眼神杀死我!
两人像斗鸡般瞪了好一会。头领模样的野人头日,才将大手一伸,抓向金秀一的前胸
日,士可杀不可辱,金秀一悲愤的想道,心中下定决心,一会只要对方一松懈,就要用尽全力杀死对方,然后再自杀,不能让自己窝窝囊囊的来,临时的时候,再贞洁不保
突然怀里一松,一根与对方头上戴着的差不多同样的羽毛,被大手抽了出来。
看了两眼之后,语气急急的叽里咕噜的说了两句什么。
金秀一眼神一片茫然。
这时,这个家伙突然声音一变,竟然用英语询问了起来,虽然语调生硬语音不准,但确确实实是英语,谢天谢地,终于有一个人能够沟通了。
“这,,羽毛,,从那里来?!”
金秀一支愣着耳朵很怕听漏了一个字,并且学着对方的语气,指着那羽毛快速的答道“它,,老福特,给的!”虽然不指望对方知道老福特是谁,但是他又不敢撒谎。同时想起老福特“也许能保命”的话语,当下便实话实说道。
“你,,撒谎!说,羽毛,”哪里来的?!”对方的声音依旧怪异,但是其中的愤怒却是清晰至极的表达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