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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 / 1)

与其说她美,不如说她身上有股自洽的风采。叫人总想看着她、研究她。

方知雨悄然地看着她,研究她。眼见她摔个跤都能炸出些拥趸,追着她扶。直至彻底看不见吉霄的身影,才意犹未尽收回目光。出神地给自己倒酒。

然而这第五杯酒还没喝上,手先拿滑——

红酒撒了一身,玻璃杯也摔碎。

“没事吧?”惊讶之后,大家关心。

方知雨木知木觉地摇头,一脸司空见惯、逆来顺受的样子,躬身捡碎玻璃。

众人还来不及阻止,她的手指先被划出一道鲜红的伤口,滴下的血和地上的红酒混一起。

“呀,流血了!”

“别捡了别捡了!”

“先用纸巾包一包,诶,谁去问问哪有碘酒?”

同事们七嘴八舌,方知雨却让大家别在意。拿起外套温吞吞起身,说她回房间处理一下就好。

走的时候,指尖的血还在滴。有人看得担心,有人则是摇头,直接说出口——

“呆头呆脑。”

酒店选在宁城市郊,两天一夜。下午入住,晚上宴会。一边吃席,一边听老总讲年报、画大饼,之后就是部门节目,穿插着表彰、抽奖、小游戏……

至于明天,高层会留下开会。她们这些员工则可以自行安排,或者在附近逛逛,或者泡泡温泉。反正十一点半集合,乘大巴去露天烧烤,吃完就回程。

行程紧凑,加上隻过一晚,方知雨便没想过带换洗的冬衣。

因此今天晚上,她必须把沾上酒渍的毛衣洗干净、吹干,这样明天才有的穿。

然而等她回房间,却发现这里只有沐浴露、洗发水。打电话问酒店,酒店说他们不单独提供洗衣用品,不过:“顶楼天台有自助洗衣房。”

于是,方知雨继续穿着她那件沾了红酒的旧毛衣,披上外套上顶楼。

从电梯下来,经过空无一人的走廊。行至灯火阑珊处,终于找到天台入口。

方知雨推开厚重的铁门,抬脚走上去。

这里意外是个看夜景的好地方。一眼望去高楼林立,灯光比星光璀璨。人间像一袭乌黑绒毯,镶嵌着宝珠。

是美丽的,方知雨却无心观赏,因为此刻冷风夹着冰寒朝她袭来,吹得她眉头大皱。

手术之后,她对天气就变得尤其敏感。一吹风便很不适意。

方知雨拉紧大衣,一边后悔图一时方便没戴帽子,一边耐着头疼转身,把不夜城留在身后。

走进洗衣房。多气派一家酒店,却仍有这样未经铺陈的角落。水泥墙裸露着,还杂乱地堆放着一些旧物。

方知雨找到固定在墙上的塑料盒,拿出空纸杯,往里一下又一下地摁洗衣液。

跟眼前这一切相比,适才楼下的堂皇热闹真像布景,华丽,却很不真实。玻璃杯摔碎那个瞬间,就像导演喊“卡”。今日的拍摄在那一刻结束,之后就该抽离,回到真实。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打量洗衣房。心想这冷冷清清、充满破绽的感觉,才是属于她的真实:

就像她身上这件旧毛衣,穿到起球破洞,还能被红酒浇一次。

对触霉头这件事,方知雨早已习惯。因为时运从不会站她这边。

被折磨惯了,她甚至发明出苦中作乐的方式:

她会时不时假想,一切只是在拍电影。

比如刚才,拍的就是剑拔弩张的三角关系。修罗场的下一幕女主就摔一跤,多有戏剧衝突。还带点喜剧色彩。

话虽如此,但眼下她手里的这部“电影”可不是什么喜剧片。

非要归类,那也该归入谍战类:

她是揣怀目的入戏的角色,为了某个目的躲在暗中,一直悄悄观察着某个目标人物。

目标人物名为吉霄,事业部西部区负责人,也是部内实际上的二把手,花名“及时雨”。

个性爽利的女人,大她三岁。但她今年的生日还早,在十一月。

平素也算长袖善舞,却在公司里有这样一个外号——

“疯子”。

她回总部时人来疯,做起业绩来失心疯,还会某些时候装疯,一开口就是“我真的不记得”:

“没办法,去年摔了脑子,失忆。”她总这么跟人讲。

是了,失忆。全公司都知道吉小姐上中学时头被砸过。从那之后好多往昔都成空白,还留下了严重后遗症,时不时就会复发,失起忆来连老板是谁都不认识。

这韩剧桥段大家原本隻当笑话听,直到去年:

去年,小叶专门跑了趟西南跟吉霄谈分手,她气不过,耍酒疯直接从楼上跳下去。

幸好只是二楼,人没事,却又一次撞坏了头。

自此吉霄的失忆症再度加重,“疯子”的名号也坐得更实。

不便应约的邀请、不愿回答的问题、不想接受的出价……每当遇到不适意的场景,吉小姐的失忆症便会发作。大家心中再有闲话,却也拿她没办法:

谁叫她业绩好,嘴巴甜,还爱请客。

方知雨从旁看得久了,觉得这个人能在公司里混得风生水起不是没理由:

首先她很会讨喜。就像会读心术,总能一眼就识破你缺什么、想要什么,打蛇打七寸、一哄一个准;

其次她很喜欢笑。再尴尬的场景,她都能笑得妥帖自然、一脸真诚。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她一笑,有些事你就不好当面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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