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我何时降临人世,出生地又在哪,她认为无关紧要,并说问女人太多私密是不知礼数,全部忽略了过去。我大致知道她是在某个寒冷的北方长大,父母都是老实本份的手艺人,在老家一带她十分出名,身边所有男性,同学、老师、校工甚至是隔壁邻居,都对她投以异样的目光。在那种环境里,她享受着被人瞩目,逐渐变得放荡,并不拿这些当回事。
十五岁那年,她父母因受不了小城的流言蜚语,打算搬家,往南部诸州去接受一笔遗產开店。在动身前一家人出门做了趟长途旅行,打算以此好好调整心情,争取以全新面貌重新生活。然而途径某个小站时,勿忘我无端跳下火车,就此人间蒸发。
「这是曾经的我,比起你们这帮小兔崽子还青涩呢。」她丛怀中掏出只破皮夹,边缘模糊的相片上,人的脸还没长开,戴着牙套并架着付眼镜,显得既土气又无聊,与现在的明艷云泥之差。她无限怀念地望着夜空,说:「我来自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对我很关爱。但我不喜欢那里,不愿去另一个更狭隘的小城,它们都太小了,容不下我的雄心勃勃,我需要更大的空间翱翔。那一天,我感到火车的咆哮声是如此可怕,所以我逃跑了。」
勿忘我下火车时,怀里揣着从五岁起积攒下来的二百七十块,开始了漫步人生路。她每到一个新地方,就会寄明信片,并附上自己近照给家人,让他们安心别去报警,并说自己虽是他们生养的,但她更属于这个世界,往后发了大财自会回去看望他们。
但一个半大女孩要怎么去实现理想呢?她给自己定下目标,做一次环绕全国的长途旅行,看看最后能否凭着这些钱重新回到小站。于是她搭上了列车,叱咤在眼花繚乱的各大都市中。
「她们当时都管我叫闯王呢,你无法想象那会是多么有趣。在旅途中,我认识了许多人,有牧师有书商还有同样离家出走的少女,到了北加州时,我不仅没花一分钱,而且身上还多出了好几百块。」每个人都爱谈论往事,她与常人一样充满了眷恋,合起了双眼道:「因为我从开始就给自己这么定位,所以不论在哪都没有陌生感,感觉来了就拖个人去旅店,不仅身心快乐还能挣钱,这种事在我老家本就是常态。你是不是觉得很荒淫,好戏还在后头呢。」
终于有一天,她在列车上遇见了自己的初恋,那是一个叫肯尼的富家子。俩人如前世分离的恋人般一见鐘情,很快打得火热。小哥在某地念大学,俩人在外租房同居一处。她感觉自己该收心了,并决心为他生儿育女。哪知却在某一晚,住所来了他的四个同学,她被灌醉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勃然大怒的她找到自己男友讨说法,肯尼声泪俱下给她跪下,抱着勿忘我的腿哭泣,说自己在外欠了无数赌债,希望贼婆娘能宽恕他。
「然后呢?我估摸着这家伙肯定被你削成了人棍,没准现在仍可悲得活着呢。」
「并没有,这就是我说的,你怎能理解一个疯子的心呢?我是如此的爱他,就像小鱼离不开水,人不能没有空气,当即就原谅了他,并答应会为他还清赌债,睡谁不是睡,所以开始了皮肉营生。哪知隔了没多久,他无法忍受我以德报怨,竟然卷铺盖逃了,从此下落不明。」
失去了肯尼后,她开始变得消极,久而久之心头积满了怨怒。自己为爱人付出所有,可他却选择怯弱的遁逃,相比之下勿忘我觉得自己更像是个爷们。直到有一天,她因没有心情拒绝酒馆里的壮汉,被人狠狠修理了一顿。在那一刻,她将自身所有的委屈凝聚在一起,胸中起了杀心,尾随这家伙闯入他的家,她拔出刀子正欲行兇,哪知这个表面兇残的家伙,竟窝囊地大哭起来,涕泪俱下,不论勿忘我让他干什么壮汉丝毫不敢反抗,最终她身心获得极大的满足,感觉自己是个凌驾在强者之上的霸道者,扎了他一刀走了。
「从那时起,我开始不断袭击那种人高马大,看着就很蛮横的人,结果他们无一例外的,当见到黑森森的枪膛抵住自己胸膛时,立即吓得肝胆俱裂,有要拿钱出来买活命的,也有自抽耳光求放过的,更有搬出上有老下有少这套歪理邪说祈求饶恕的。这些貌似兇残的家伙让我很生气,他们怎能名不副实呢?好像我才是个弱者,不是么?看着那些人猥琐的嘴脸,我就会想起将我拋弃,怯弱逃跑的肯尼,所以我将这些人全部干掉了。」
我听得心惊肉跳,不由暗暗向她竖起拇指,深表佩服。这就是典型的人格障碍癥患者,嗜杀的精神病人,实在是与丽姬婭蒙太古有得一拼。由于在都市进行了太多杀戮,又十分机敏精通反侦察,警方破案乏力,某个与地下世界有交情的干探,向他们寻求帮助。
暗世界请来一位叫彼岸花的獍行开始追踪,不到五天就将她当场抓获,不知贼婆娘究竟对她说了什么,两人竟然携手大隐若市。彼岸花给她取了勿忘我这个花名,并时常带她去参加獍行们的各种秘密聚会。眾人都说她长得太漂亮了,行刺时容易引人註目,更适合去欧洲当个交际花般的魅者,那样游走政治圈,前途将无可限量。可勿忘我嗜血成性,刚跑去布拉格没几天就难以忍受被人管束,又独自跑了回来。
彼岸花被勿忘我气到吐血,说自己冒着极大的风险保她,是希望错得还不算离谱,早些回归正常人生。两人为此爆发激烈争吵,一个苦口婆心,一个嚣张挑衅,乃至于拔刀相向,结果彼岸花还被她装死背刺,从此俩人恩断义绝分道扬鑣。
无人管束的贼婆娘,正式踏入獍行行列,在血海腥风的杀戮中享受着极致快乐。她是唯一一个主动投靠暗杀组织的,并沉醉癲狂无法自拔的女人。所以年纪轻轻便播名远扬。直到她在某条荒村收拾去拉多克剃刀时,整个暗世界闻之色变,因此又获得了紫眼狐貍这个雅号。
「嗐,那时的我还没与暗世界的人马交过手,总觉得他们像神一般的存在。结果畜生公羊没了枪,也是磕头如捣蒜哀求饶命。所以那种固有思维在心中被激得粉碎,什么圣维塔莱,兄弟会,自由宪兵全都是废物。与这些娘炮们相比我更象是个男儿,所以我放过了他。」
「等等,我记得你曾经描述,逼他吞了自己的大便才答应放人,你对我也是如此啊。这是弥利耶的习俗么,其中又有什么讲究?」
「哪有什么讲究,这是我的独创发明。一个大老爷们连屎都肯吃,恐惧已深深烙印在他心里,这辈子都无法反抗你了。」勿忘我正说得唾沫四溅,忽然话锋一转,使劲搂了搂我的肩头,笑道:「你们这群二逼青年里,只有krys令我眼睛一亮,最有资格继承衣钵,她内心也有一股狠辣,并透出无穷杀意,我连名字都替她取好了,就看她想不想被栽培。」
「这件事,从长计议。」我飞速换了个话题,以免她独自思索又会腾生什么奇思妙想来。krys本就是飞妹出身,俩人的成长经歷,确实是有些相似。想着这些,我不由记起一个长久以来忽略的疑惑,问:「我想你后来成家生子了,但有一点不明,安娜外貌是个东方人啊。」
「你不问我也打算说,像我这种兇残女人,有哪个男的不嫌命大敢娶我?安娜是我领养的,她的父母在任务名单里,全叫我给杀了。也因这件事,我逐渐產生了归隐之心。然而过了几年,我带着她在纽约闲逛,无意中见到了一条熟悉身影,便追着过去,那家伙就是肯尼啊。他家道中落人变得很憔悴,相见时显得尤为自卑。」勿忘我眼睛一红,哽咽起来,道:「我没想到,过了那么多年,我仍是一如既往地爱他,打算与他组个家庭好好过日子。他抱着我的脸,口中喃喃自语说:不知不觉,我已经三十八了,天哪,时间流逝得多可怕,我在他心里,依旧还是那时的十八岁。我俩都特别哀伤,那天我哭了